网络直播平台 非法荐股存风险
编辑:admin 日期:2018-09-08 08:48:01 / 人气: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,未经许可,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。
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,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。
证监会同时提醒各网络直播平台,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,不得从事任何直播荐股活动;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,不得为无资格机构和个人从事直播荐股提供便利。
上一篇:以“全程控制”规范网络订餐下一篇: 从黑白照片到庭审网络直播
内容搜索 Related Stories
推荐内容 Recommended
- 俄外交部就网络攻击指控向荷兰大使递交外交照会10-09
- 网络感动人物评选启动10-04
- 婺城借网络平台创新基层治理 “扫码”知民情“云端”抓党建-浙江新闻-浙江在线10-03
- Facebook利用人工智能调整网络服务器性能10-01
- 专家解析青少年网络需求三阶段---中国文明网09-27
- 武汉程潮铁矿井下有了4G网络09-16